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
本次計劃減持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王瑞永先生、侯秋燕先生、蔡志偉先生、徐楠女士、張瑞祥先生(以下簡稱“減持主體”)合計持有公司股份477,500股,約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即1,364,232,790股,下同)的0.0350%。減持主體持股的基本情況詳見“一、集中競價減持主體減持前基本情況”。
●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的進展情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集中競價減持股份計劃公告》(公告編號:2023-010)。減持主體擬于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11月18日期間,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減持數量不超過50,500股,減持比例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0.0037%(以下簡稱“本次減持計劃”)。
減持主體于2023年8月18日向本公司發送《關于減持青島啤酒股票進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減持主體尚未減持。本次減持計劃時間過半,本次減持計劃尚未實施完畢。
一、集中競價減持主體減持前基本情況
■
當前持股股份來源中“其他方式取得”為股權激勵取得的股份。上述減持主體無一致行動人。
二、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的實施進展
(一)
大股東及董監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競價減持計劃實施進展:
減持時間過半
■
(二)
本次減持事項與大股東或董監高此前已披露的計劃、承諾是否一致
√是□否
(三)
在減持時間區間內,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轉或籌劃并購重組等重大事項
□是√否
(四)
上海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無
三、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相關風險提示
(一)減持主體將結合市場情況、股價表現以及本公司上市地規則所允許的董監高可交易窗口期間等因素,決定是否實施及如何實施本次減持計劃,實際減持數量、減持價格存在不確定性。
(二)減持計劃實施是否會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風險□是√否
(三)其他風險
本次減持計劃不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的情況。在減持期間,減持主體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相關監管要求實施減持,減持主體及本公司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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